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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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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民工评残
2007-3-18 22:44:06
一、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上报
二、申报资料
1、个人评残申请报告;2、所在单位审查意见及证明材料;3、原始病历及诊断证明材料;4、现场证人证明材料(2人以上);5、事故鉴定书;6、人事部门有关人员性质及编制证明;7、所在单位对其评残意见;8、评残审批表;10、民政局评残报告
三、承诺时限
每季度一次
革命残疾军人退役换证
一、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上报
二、申报资料
1、部队残疾军人证;2、原始申请评残报告表;3、原始评残医务证明;4、残疾军人退役换证登记表;5、免冠2寸照片2张
三、承诺时限
每年上报一次,6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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