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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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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补
2008-5-28 17:26:41
一、办事程序
受理—调查—审核—发证
二、申报资料
1、个人申请报告;2、退伍军人证明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3、部队期间,患有慢性疾病、档案中有原始记载复印件;4、市级医院对申请人近期病情诊断书;5、所在村、镇(乡)政府对其家庭困难情况综合调查材料,定期补助审批表(乡镇签署意见、盖章)
三、承诺时限
每年上报一次,10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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