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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008-5-28 17:27:22

    一、办事程序
    受理—调查—审核—公示—发证
    二、申报资料
    1、本人申请;2、家庭成员收入证明;3、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户籍证明;4、赡养、抚养义务人家庭收入情况证明;5、重病证明(市级以上医院)或《残疾证》复印件;6、劳动和社保部门出具的人员类别和离退休费等证明
    三、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四、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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