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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系统开展“人本服务、文明服务活动周”实施意见

2009-4-2 20:47:47
 

民政系统开展“人本服务、文明服务活动周”

     

 

 

各镇乡、开发区、街道社会事务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人本服务,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中开展“人本服务、文明服务活动周”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更加突出民政为民,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目标,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第一标准,通过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以“人本服务、文明服务”为特色的为民服务周活动,转变工作作风,密切群众联系,促进社会和谐,充分体现亲民爱心的民政工作理念,彰显民政为民情怀。

二、活动主体

局机关、各镇乡(开发区、街道办)社会事务办、局属各单位民政工作者

三、活动时间

417

四、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活动准备阶段(331日前)

1、起草、印发《民政系统开展“人本服务、文明服务活动周”实施意见》。

2、重点优抚对象抚恤政策编印成册。

3、深入基层调研,排查重点信访户。

第二阶段:活动实施阶段(41日—7日)

1、各镇乡、开发区、街道社会事务办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政策送到每名重点优抚对象手中。

2、组织民政系统全体党员参观烈士陵园,开展廉政教育。

3、局机关、各镇乡、开发区、街道办开展送法送政策咨询活动。

4、局机关干部、局属单位负责人到挂钩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5、全市民政干部走访重点信访户。

第三阶段:活动总结阶段(48日—9日)

及时总结活动周情况,及时上报局活动领导小组。

五、三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局建立“人本服务、文明服务活动周”领导小组。组长:李英,副组长:施雪春、王涌、沈永泉、邱永涛、陆海华、季一成,组员:王英、施同、张志辉、丁建新、沈菊萍、倪红宇、陆斌。各镇乡、开发区、街道办、局属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具体工作。

2、统筹当前工作。当前是我市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调研阶段,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统筹兼顾,注意学习与当前工作相结合、与文明服务周相结合,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3、注重加强宣传。各镇乡、开发区、街道办、局属各单位要善于发现和挖掘活动中呈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及时加强总结和宣传,以扩大活动的成效。各单位要将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于49晚前上报市局人秘科。

 

  

启 东 市 民 政 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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