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跳过导航链接首 页 > 办事指南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办事指南

2008/5/28 17:21:34
    一、申请条件
    (1)在部队服役期间,患有慢性疾病、档案中有原始记载。
    (2)回乡后旧病经常复发、不能经常参加劳动。
    (3)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退伍军人。
    二、办理程序
    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随带在部队服役期间,患有慢性疾病、档案中有原始记载复印件,及退伍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和市级医院近期诊断书,向户口所在地乡镇提出申请后,由乡镇民政办核查并上报民政局,职能科室在年底审批。
相关附件: